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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夫妻中暑亡 保险让爱延续

更新时间:2016-08-29 08:48
  近日,网上传出一则“副教授夫妻中暑亡”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据了解,退休的陈副教授已75岁,唯一的儿子在上海工作,平时家中只有自己和68岁的老伴。8月2日上午9点左右,陈副教授的邻居发现老两口多日没有出门,且家中有异味传出,便向小区管理员反映。之后,小区管理员向南京孝陵卫派出所报案,经民警和法医的勘查、鉴定,陈副教授夫妇已因中暑去世1天以上。

  今年入夏以来,江苏各地持续高温,中暑者不在少数。更何况,陈副教授夫妇年事已高,又因节省没有安装空调,因此中暑身亡。看到的消息,网友们纷纷表示惋惜,陈副教授的儿子更是十分悲痛。悲痛之余,陈副教授的儿子还应了解一下父母之前有没有投保寿险,若有投保,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父母的身故保险金,这样虽无法挽回父母的生命,却可以得到一些经济安慰。


  要知道,寿险对于被保险人身故的赔偿是不分意外还是疾病的,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内的自然死亡、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均可获得赔偿。中暑一般被归属于疾病,那么中暑身亡自然也在人寿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当然,中暑并不一定会死亡,也有可能会产生脑水肿、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疾病,这些问题往往不属于寿险的保险责任。对于这些中暑并发症带来的经济损失,中暑者可以利用门(急)诊医疗保险索赔。

  很多人中暑之后会产生眩晕、精神恍惚等情况,这时很容易发生意外风险。如果市民因中暑而发生摔伤、撞伤等事故,所造成的意外医疗费用可由人身意外险赔偿。如果中暑者因意外死亡,那么人身意外险的保单受益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身故保险金。

  对于上班族而言,若在工作期间中暑,那么不论是需要治疗,还是身故,后期都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工伤医疗待遇申报的前提是,职工因中暑所患的疾病必须是经诊断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否则不能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