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25 15:12
【摘要】吕梁市民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吕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且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按上述说法,首先,失业只不过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失业”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平时是主动离职,或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自愿性失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所以,员工主动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是指失业保险必须缴满一年,这一年并非像生育保险一样必须是连续的,中间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已累计缴纳满一年即可。而且,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时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可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
3、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就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吕梁市永宁中路。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吕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介绍,吕梁市民申请领取失业金,需要提前办理失业登记,可前往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地址位于吕梁市永宁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