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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4:45
  【摘要】泰州失业保险政策中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极大的保障了人们的生活水平。 但许多人不知道领取泰州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慧择提示:泰州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了领取的条件,同时也规定了不能领取的情况。其中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包含,对于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均不享受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