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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交起火被毁 自燃险赔偿损失

更新时间:2017-08-27 17:03

  进入夏季以来,多地频频发生车辆自燃现象,近日北京一公交车就遭此横祸。据了解,8月20日8点左右,一辆快速公交1线公交车在大兴区旧宫南小街东营房站北行站起火,不仅车辆本身被毁,站台售票室也被烧的只剩框架。幸运的是,当时公交车上乘客数量较少,司机疏散较为及时,因此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北京公安局大兴消防支队表示,公交车起火可能因电线短路造成。

  北京公交起火被毁事件再一次提醒广大车主:夏季车辆自燃风险大,提早备份自燃险才是明智之举。因为自燃损失险能针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等自身发生问题引发自燃而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就北京公交起火被毁事故而言,公交公司面临的损失可不小。如果公交公司之前为它投保了自燃损失险,那么事故发生后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自身的损失。

  为了能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投保人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向工作人员报车牌、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原因,然后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勘查现场。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勘查后确定在合同承保范围内的话,方可进行理赔。

  很多车主以为,只要车辆自燃,就能利用自燃险获得赔偿。实际上,车辆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或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保险公司是拒绝赔偿的。另外,如果车辆内放置打火机、车载香水等易燃危险物品,导致车辆发生爆炸或火灾,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