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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公路上保险 养护省钱又省事

更新时间:2016-08-22 18:18
  【摘要】公路建设不断发展,但养护资金不足等一些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却逐渐凸显。日前,福建省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福建全省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今年约有5.09万公里农村公路纳入投保里程。

  去年9月中旬,受暴雨影响,龙岩市上杭县合旧线、古步线出现不同程度滑坡、溜方。经查勘认定,该起事故属财产综合险“暴雨”责任范围,按2015至2016年度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约定,此次事故损失累计74万元,赔偿金额为60万元。赔付款项没过几天就到位了,极大地减轻了资金压力,加快了灾后重建速度。

  “事故要是发生在前几年,赔偿金额就没有这么多,赔偿速度也没有这么快。即便买了保险,村路水毁修复的资金压力依然很大,更别说快速修复受损路段。”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庆林告诉媒体人。2010年,上杭县在福建率先为农村公路投保灾毁保险,理赔范围包括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桥梁等受灾损毁修复、清理溜塌方等费用,基本涵盖了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的方方面面,给全县1520公里农村公路系上了“保险绳”。

  在上杭县试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成功后,龙岩市决定在全市推广。据统计,2015年龙岩市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投保费用共1210万元,保险公司共赔付2255万元,赔付率达186%。

  “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在分摊风险、减轻水毁资金压力、提升水毁管理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许永西介绍。保险采取“省级统一招标、市县自愿参保、县乡村共同受益”模式推进,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级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发展水平县和经济发达县分别按保费的90%、55%和33.3%比例予以补助。发生重特大灾毁时,仍按现行普通公路灾毁保通重建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慧择提示:早在2010年,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就开始试点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取得良好成效后,在今年全面推广,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理赔范围包括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