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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免责范围需知晓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8
  【摘要】对于购买意外伤害险的消费者来说,投保时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保险责任,还要关注其免责范围,这对您后期的理赔具有很大影响。那么,意外伤害险免责范围有哪些?一般来说,战争、叛乱、故意伤害、自杀等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均属于意外险的免责内容。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
  (5)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

  慧择提示:根据上文可知,意外伤害险免责范围主要包括6个方面,即故意行为;战争、罢工、暴动或军事等行为;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自杀或自残;隐瞒或欺骗行为;吸毒、酗酒等行为造成的伤害。一旦被保险人因上述情形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