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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7-08-28 05:29
  【摘要】淮安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呢?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才能进行生育保险报销。以下具体介绍淮安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淮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及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等造成妊娠终止的
  3、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妇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的
  5、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6、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及未按规定办理《生育保险IC卡》发生的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7、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医疗费用
  8、新生儿游泳、新生儿特殊护理等相关费用

  慧择提示:在淮安生育保险中有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居民在进行报销时需注意自身是否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