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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更新时间:2016-08-17 09:12

【摘要】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许多参保市民不知道怎么报销赤峰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即可。

  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赤峰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携带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等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