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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3:52

【摘要】失业人员把失业金作为基本的生活来源,长治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最长可领取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慧择提示:长治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最长可领取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