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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车辆违章扣分新规内容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17:41

【摘要】为了给广大车主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公安部于2016年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面详细介绍了车辆违章扣分情况。根据2016车辆违章扣分新规可知,目前,车主故意遮挡号牌、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而且未及时休息的,将会被扣1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
  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2、货车超载(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由扣2分调整为扣6分)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新增)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新增)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新增)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新增)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4、未按照规定休息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新增)
  2、超速20%以下(新增)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4、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4、未系安全带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慧择提示:2016车辆违章扣分新规指出,目前,一旦发生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情况,车辆将会被扣除12分,而若是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在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则会被扣除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