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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符条件困境儿童大病保险100%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8 02:29
  【摘要】8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困境儿童的范围,并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在教育和就业方面也将提供保障。

  对符合条件儿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将无法定抚养人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健全弃婴、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建立保障金自然增长机制;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落实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两项补贴标准增长机制。对临时困境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在医疗保障方面,采取全额补贴办法,资助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等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重病、重残儿童,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门诊和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低保家庭儿童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儿童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家庭儿童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儿童医疗救助参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逐步提高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比例。

  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征求意见稿对教育保障、就业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贫困户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落实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含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资助等扶持政策。完善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推荐就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措施,促进成年后有就业困难的困境儿童实现稳定就业。

  慧择提示:广东省将困境儿童实行分类,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保障,在医疗方面,采取全额补贴办法,其中特困供养儿童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另外,该省还将为贫困儿童解决教育和就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