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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6-08-10 14:35
  【摘要】失业保险对于城镇职工来说非常重要,一旦遭遇失业之后,失业保险进如何领取又是一大问题。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是如何办理的,这这个问题一定是张家口市民非常关系的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张家口失业保险金领取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首先办理人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半寸相片一张、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和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