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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更新时间:2016-08-09 18:41

  【摘要】养老金制度并轨后,另一项涉及大量民众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也进入加速期。昨日,人社部连发两篇文章披露目前我国医保制度改革情况,并明确将医保划归到人设部门下,实行统一管理。

  人社部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省级地区或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或已经做出规划,明确了实施步骤,彻底突破了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体制机制障碍。而且,为给并轨铺路,越来越多的地方已经告别城乡医保多头分管的局面,17个省已明确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医保,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

  根据人社部撰文,近日,北京、湖南、广西三地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做出规划部署,而且已经彻底突破了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体制机制障碍的17个省级均把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不含4个直辖市和兵团)中,176个已统一管理体制的有174个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108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

  在业内看来,三项医保制度长期存在较大悬殊的报销比例、金额等令城镇职工、居民、农村居民三个群体享受着截然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就连人社部本次撰文中也直言,以往,同一家医院、同一种病症,不同的身份,却存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金额能比新农合高出许多的现象。以上海为例,从住院待遇一项来看,整合前,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比例最低为60%(60岁以下),新农合最低只有50%。而整合后统一为70%,农村居民住院费用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即使超过新农合规定的12万元封顶线,住院费用依旧可以按照规定比例结算。

  慧择提示:截止目前,已有17个省级地区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医保整合后,统一报销比例为70%,住院费用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