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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6-08-08 11:18
  【摘要】石家庄市自2013年首批实行大病保险政策,让患大病的参保居民多一重保障。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石家庄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才能进行大病保险报销呢?石家庄医保部门关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具体数额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城镇居民医保是保基本,碰上大病重病则要靠大病保险渡难关。按照要求,河北省今年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尚未完成招标工作的市、县,要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同时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据介绍,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在起付标准及以下的,大病保险基金不予赔付。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自付医疗费用额度分段确定赔付比例。

  目前,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万元。也就是说,居民住院后,在医保目录内花掉的费用中,需个人负担的那部分超过了2.5万元,就可以进入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了。参加省会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8万元。再加上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1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

  石市目前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2.5万元-3万元 赔付50%
  3万元-6万元 赔付53%
  6万元-9万元 赔付56%
  9万元-12万元 赔付60%
  12万元-最高限额 赔付65%

  慧择提示:石家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具体是2.5万元-3万元赔付50%、3万元-6万元赔付53%、6万元-9万元赔付56%、9万元-12万元 赔付60%、12万元-最高限额 赔付6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