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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8-04 11:47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本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给予了极大地精神和物质关怀,为了防止下岗失业人员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不满与失望,规定了新疆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请见下文。

  1.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赔偿;
  2.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3至第24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赔偿。


  每人每月计发的失业保险金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赔偿。
  
  慧择提示:新疆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赔偿;13至24个月的,则赔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