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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2:45
  【摘要】杭州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金转移手续。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呢?

  符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业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要的。


  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76元/月。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其他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领取所需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慧择提示: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您需要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三个条件,领取金额与最低工资挂钩,为其70至80%,领取所需材料有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