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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23:14

【摘要】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下面为大家介绍湖北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情况。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

  慧择提示:湖北失业保险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为每月的1085元、924元、858元、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