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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6-08-01 14:38

【摘要】社保中的失业保险虽然能对失业人员起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作用,但领取时须符合相关规定的限制条件,领取的金额也根据每个人的缴纳情况而定,那么,陕西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陕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时,计算方法如下: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一类工资区1110元/月。二类工资区1027.5元/月,三类工资区945元/月,四类工资区892.5元/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