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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5 10:45

【摘要】对于参加南京失业保险的用户,在失业后需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不知道领取的标准是什么,这十分不利于用户维护自身权益。下文为大家具体介绍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慧择提示: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中需注意,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