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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1:44

【摘要】南京工伤保险的使用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具体介绍南京市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慧择提示:南京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其中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