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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16-07-28 17:14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上海市社保部门不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并进一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据悉,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总数是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应领取月份的乘积。其中,领取月份包括12、18、24个月。

  据调查得知,上海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计算公式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其中,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另外,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2016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来看,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额等于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领取的月份数。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数与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