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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03:08
  【摘要】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广东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一系列问题中居民最关心恐怕就是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问题。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除却以上情况的介绍,但也有一些例外,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第一,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第二,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第四,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第五,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第六,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第七,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以上情况的介绍和描述,大病医疗的保险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和意外情况处理不到位,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客观存在出现的,针对此种情况应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有效填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赔付问题。

  慧择提示:广东医保中大病医疗的保险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处理不到位,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客观存在出现的,针对此种情况,居民应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