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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太原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7-27 11:38

【摘要】最近几年,太原市不断完善养老保险政策,以便给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保障。根据相关政策可知,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可让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代缴太原养老保险,而且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一定的津贴,一般70周岁的,每人每月至少加发90元。

  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高龄津贴
  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2016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可让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代缴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具体缴费时,可选择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代理。人力资源市场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凡在该市场进行社会保险代理的人员,应于6月15日至8月31日,本人携带代理手册、养老保险合同到市场签订承诺书并及时足额存款。

  慧择提示:根据太原养老保险新政策可知,高龄企业退休人员的高龄津贴有所调整,目前2016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90元,2016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时,可让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