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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09:20
  【摘要】根据上海市社保部门发布的规定来看,若参加上海医保的人员患上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等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话,可申请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从而减轻自身的看病压力。

  据调查得知,上海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本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慧择提示: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较为广泛,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以及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可报销的医疗费应是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中自负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