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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有望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1-09-22 09:50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决定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近年来,该市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项基本保险为主,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为辅,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加新农保人数达到34万人,有7.4万农村60岁以上老人按时领到基础养老金。但是,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从政策层面上还没有实现全覆盖,该市目前还有173万城乡居民处于养老保障的“中空地带”。

  依照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城镇企业职工有“职工养老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而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则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将填补这一空白。

  根据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从100元至1200元共12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5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标准限低不限高,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和缴费年限较长的,可适当增加补贴给予鼓励。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