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提高少儿医保待遇很重要

更新时间:2011-09-21 14:40

  市社保局详解了少儿参加住院医保的办法,个人缴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元增至174元,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须绑定社康,无计生证明非深户少儿也可参保,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提高参保少儿医保待遇

  在解释为何要将现行的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时,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财政和家庭各缴纳75元,全年150元,待遇只包括住院和大病门诊、不包括普通门诊。

  目前我市除少儿及大学生以外的居民均已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可享受住院、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待遇,而少儿医保待遇相比其他居民的医保待遇要低。所以我市将少儿医保统一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取消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可在参保家庭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不多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参保少儿和大学生的医保待遇,是市政府提高少儿及大学生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

  医保待遇:增加普通门诊和地方补充医疗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

  包括: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住院起付线降低了200元;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由于住院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从而从诊疗项目到药品目录到大病门诊病种均得到扩展和增加。

  此外,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在校中小学生权益,市医保中心还与保险公司商谈,就在校中小学生的意外身故等方面签定协议。

  协议规定在保险期限内,支付因疾病身故的被保险学生死亡安抚金2万元/人;支付因意外身故被保险学生死亡安抚金4万元/人;为因第三者责任死亡而无法找到第三者,或第三者无偿支付能力的被保险学生支付身故安抚金2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