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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保险补缴介绍

更新时间:2016-07-19 15:31
  【摘要】由于原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使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那北京养老保险补缴条件是什么?一般要根据需补缴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条件
  1.按照需补缴时间的差异,准备相关补缴材料
  2.补缴时需携带单位公章
  3.补缴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常缴费人员

  所需材料
  一、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需填写《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二、职工办理当年(除近三个月)除填写申办单还需携带:
  1、补缴申请(要求用A4纸打印)
  内容包括:1.申请补缴的原因。2.补缴人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补缴起止时间;3.申请上注明:补缴期间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4.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补缴期间每月原始工资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三、单位为职工办理历年补缴需携带:
  城镇户口先去养老工伤科进行审批,农业户口在稽核科审批(农业户口只能从2011年7月起补缴),之后提供《审批表》或《意见书》及一、二条所规定手续。

  慧择提示:北京养老保险补缴额可由原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原企业无法补缴的,也可由被保险人向所在企业缴费,再由现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补缴的收费标准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缴费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