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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提高核险风险管理

更新时间:2017-08-26 07:50

  据了解,由于核风险的极其特殊性,核风险管理在所有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世界各国从政府到民间都极其重视核风险的管理,而核保险作为核风险管理重要的一环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立10年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境内承保能力已从1999年成立初期的0.46亿美元增加到4.158亿美元,增长了8倍,排名世界第五;境外业务承保能力已从0.15亿美元增加到2.7亿美元,增长了17倍,排名世界第三。2008年境内业务保费规模比1999年增长了4.4倍,境外业务保费规模比1999年增长了22倍。不仅如此,中国核共体的成员公司也从5家发展到现在的19家,集中了我国保险市场绝大部分的核保险承保力量。

  加强技术工作,是科学承保核风险的前提。标的数量无法满足大数定律的统计学要求,是核保险的基本特征。对核电厂等保险标的进行深入细致的风险评估,对核保险业务承保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就新投保核电项目而言,技术评估是协商和确定保险条款、制定分项保险限额、厘定费率的必要条件;就续保项目而言,技术评估是回顾风险状况、梳理存在问题、完善保险方案、修订保险条件的必要依据。要做到保险方案、保险条款、保险价格与标的风险的合理匹配,离不开高质量的技术评估。中国核共体对核电厂等保险标的进行的风险评估,是依据国际核保险界的通行程序和标准,组织国际国内核工程技术专家定期进行的,以现场评估为主,比较系统和全面。最近,中国核共体协调国际核共体体系专家力量,定于今年11月对江苏田湾核电厂、辽宁红沿河核电厂(新项目)进行现场风险检验。

  加强技术工作,是帮助和督促核电客户改善风险管理、推进防灾减损工作的直接手段。虽然我国核电业定期接受境内外同业的运营评估,相关政府机构也对核电厂进行各种检查,但由核共体组织的专门从保险角度进行的全面风险评估,具有独特价值,对核电厂加强风险管理发挥着积极作用。核保险风险评估(或称风险检验)的重点集中在核电厂的核安全状况、第三者损害责任、机器设备损坏风险和各种火灾隐患等方面,针对性强;风险检验组对核电厂提出的改进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其提高安全生产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验表明,中国核共体为大亚湾核电基地、秦山核电基地和田湾核电厂组织的历次核电厂风险检验活动,都得到了客户的积极支持、响应、认可和重视,反馈认真积极,效果显著。

  加强技术工作,是促进核保险风险管理和核电运营风险管理国际交流的重要途径。中国核共体拥有较广泛的国际业务联系渠道,通过组织国际核电技术研讨会、论坛、培训班等形式,能够及时传递境内外核电行业活动、技术、运行经验、事故教训等动态信息,为核保险人和核电运营者提供有益借鉴。近几年,中国核共体借助承办研讨会等途径,邀请美、英、法、德、瑞士、芬兰、日本、西班牙等国的核电专家,与境内核电客户交流核电技术和风险信息,积极发挥了核风险管理信息交流的重要纽带作用。今年年底前,中国核共体将组织境内外专家以“AP1000核电新技术”为主题举办论坛,就全球首个在建AP1000核电项目——浙江三门核电厂和山东海阳核电厂的风险特点进行研讨。

  在技术工作方面,中国核共体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一定的基础。自1999年成立以来,中国核共体累计组织境内外专家14批57人次,对境内核电厂进行现场风险检验和评估;近几年,中国核共体技术人力逐步加强,自己的工程师已经融入国际核风险检验领域,并入选国际核共体体系工程师委员会委员,中国核共体对世界核电技术和风险的认识水平在不断提高。中国核共体组织编译的《核电厂机械故障预防性评价国际导则》《核电厂火灾消防预防性评价国际导则》和《国际核共体工程检验导则(核安全运营和第三者责任)》,保持了与国际版本的同步更新,是进行核电厂保险风险评估和核电厂自身加强风险管理的权威性参考文本。中国核共体已于2009年加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并积极参加协会有关活动,与协会技术和信息合作关系逐步加强。在各项技术工作的基础上,中国核共体正抓紧升级核保险数据库,借鉴和利用国际核共体风险数据库已有内容,结合国内核电厂的运行特点,完善指标体系、更新数据内容,为业务承保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与有关科研机构合作,以核电厂和核保险经验数据分析为基础,借助核电工程研究成果,探索开发核保险定价模型,预计核物质损失险初步模型有望在年底前开发完成。

  经济发展对能源的巨大需求、环保和低碳经济的内在要求,以及核电在我国电力装机容量中的极低比例,决定了我国在安全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是一个必然的政策选择。目前,我国在建核电机组数量达27台之多,居全球首位。从2012年起,我国将逐步进入核电运营高峰时期,核电业和核保险业风险管理的任务将日益繁重。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中国核共体的技术工作,不但是中国核共体风险管理策略的内在需要,也是中国核共体服务于国家核电建设大局的要求。

  当前,中国核共体应重视自身技术队伍建设,从提高人员数量和水平两个方面入手,通过持续努力,逐步打造我国核风险评估品牌团队。特别是,可以利用AP1000核电项目在中国率先建设的机会,加快技术消化、积累、整合、分析,争取确立中国核共体在AP1000保险风险评估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除自身技术队伍建设外,还可借助核能行业协会和有关科研院所等外部潜在资源,通过建立或深化支持、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支持、合作方的桥梁或杠杆作用,在风险评估、定价模型优化和风险管理建议等方面拓宽技术渠道、提高工作成效,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影响力。

  我国在建核电项目众多,核电厂建设期与运营期风险的高度相关性,要求中国核共体针对在建核电项目投入一定技术力量,把风险评估和风险改进建议的关口前移到建安工阶段。目前正考虑实施的中国核共体年度检验与国际核共体定期检验相结合、相补充的机制,是针对运行核电项目加强技术跟踪的可行选择。兼顾在建项目和运行项目,要求中国核共体对有限的技术人力合理调配使用,并适当引入外部专家,以克服在建项目检验与运行项目检验在人力、时间等方面存在的矛盾。

  中国核共体要结合我国核电工业和保险业发展实际,提供充足的承保能力。要进一步发展新成员,提高成员公司的承保能力,扩大国内核保险业务的保障范围。要以稳健经营为前提,加强对国内业务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对外分保机制,科学地管理好核风险。三要着力推进核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国际上的核赔偿责任立法工作已经比较成熟,在欧洲有巴黎公约和维也纳公约,在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国核共体要加强核赔偿领域的法律研究工作,与核电行业共同推动我国核损害赔偿的立法工作。四要着力建设核保险人才队伍。中国核保险事业与核共体的长远发展,急需建立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中国核共体要更加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仅要培养核保险人才,而且要培养核电技术人才,努力形成一支技术过硬、素质全面、在国内外核保险市场具有重要影响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