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抚顺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9
  【摘要】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那么,抚顺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公积金转移主要可以分为异地转移和同城转移,下面分情况为您介绍。

  1、同城转移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六联“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明细表”。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办事处名称;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所属办事处预留的印鉴)。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

  2、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以下要件:工作调转手续,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信息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填写的《抚顺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表》。
  手续齐备后,由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电汇手续,电汇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慧择提示:抚顺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办理同城转移时需要开立公积金新账户,然后填写转移申请表到管理中心办理即可。异地转移时需要在调入地填写信息表,然后再填写公积金支付明细表,由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电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