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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0:33
  【摘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依据该市的实际情况,金华公积金中心制定了贷款条件。据悉,贷款申请人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无欠缴、停缴);

  2、申请时家庭无公积金贷款;

  3、用于购建金华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4、包括本次购建的住房,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

  5、所购建住房的房屋主体已结顶,并已签订售建房协议或合同,且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

  6、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抵押,或有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的售房单位作保证担保;

  7、领取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

  8、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或提前还清住房贷款三个月内。

  慧择提示:金华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申请贷款,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用于购建金华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并在领取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办理。此外,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