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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公积金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5:47
  【摘要】继续释放结余资金、支持住房消费已经成为2016年住房公积金放宽使用范围、扩大使用群体的重中之重,那2016年绍兴公积金政策是什么?首先是提取公积金租房手续大大简化,无须再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新政策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上虞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为1000元每户每月,即一年不超过12000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在该省范围内按不低于本市最低缴存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也就是说今后绍兴公积金贷款申请取消了该市职工本地户籍的限制,这将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适用范围。

  另外,可贷额度计算有了新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方式,将不再仅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新政将缴存额度与余额、还贷能力、信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的60%。显然,新政控高保低,意在保障中低收入者权益。

  慧择提示:2016年绍兴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首先是取公积金租房手续大大简化,然后是取消该市职工本地户籍的限制,最后是调整可贷额度计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实行保底贷款政策,全市保底贷款额度设定不得低于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