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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江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5 02:38
  【摘要】根据住房部、省住建厅的意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地区的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那么,2016年内江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为最长不超过30年。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集中贷审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贷会做项目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职责权限分别由中心资金运作科科长和县(区)管理部主任负责审批。银行放款必须报中心,由中心主任审批。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慧择提示:2016年内江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化体现在三方面,其一是将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延长到30年,其二是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其三是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