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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积金代缴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6 05:38
  【摘要】由于舟山公积金个人无法缴纳,只能由单位代为缴纳,因此,舟山个体户要想缴纳公积金,必须通过办理舟山公积金代缴手续来实现。为了便于市民更好的办理该项业务,下文将为您带来详细的舟山公积金代缴细则。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划入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各为8%—12%,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选择通过舟山公积金代缴机构来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市民要注意了,代缴费用同样遵守企业为职工缴费的标准。另外,在选择代缴机构时,也要尤为注意,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舟山公积金代缴政策的各项规定,职工必须由单位代为缴纳公积金,如果您是非在职人员,那么可以通过挂靠一些专门从事公积金代缴业务的机构来享受舟山公积金优惠待遇,不过在选择代缴机构时要注意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