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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已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7 00:21

  【摘要】近日,蚌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蚌埠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至此,蚌埠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正式落地。异地贷款的对象指在蚌埠市以外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缴存职工。

  细则规定,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本人(或配偶)具有蚌埠市户籍,在蚌埠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职工夫妻仅一方(或单身)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蚌埠市购房只能办理一次异地贷款。细则将从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

  在蚌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中,还对“异地贷款”申请人的征信记录提出了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贷款及信用卡应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的违约还款记录”。

  慧择提示:蚌埠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额度是多少?职工夫妻双方均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职工夫妻仅一方(或单身)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