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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信息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0:04
  【摘要】随着着我国公积金体系的不断完善,市民可以享受到的公积金服务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其中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功不可没。以舟山市为例,舟山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8月建立,它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的机构,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当于副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下文将对它的主要职能进行具体介绍。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9年9月,2003年7月根据舟政办发[2003]97号文件精神,撤销舟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处级的事业单位。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四个县(区)分别设立分中心。根据市中心授权,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原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的机构,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相当于副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二)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比例或金额购买国债。
  (六)负责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的审核、报批。负责向社会公布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七)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工作,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分级核算分级考核。
  (八)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舟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的介绍,市民可以通过认真阅读上文来了解这家政府职能机构的主要职责,毕竟这关系着广大舟山市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