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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枣庄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6-29 15:34
  【摘要】2016年枣庄市召开《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会,会上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一系列的调整。2016年枣庄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不少变化,主要体现在六点。

  这六条新政分别是: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调整为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2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公积金二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30%,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0%;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明确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开展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地购房贷款业务,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枣庄购房,具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枣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农民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在六条新政之外,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在服务民生方面还有宽松的提取政策;本地购房,直系亲属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异地购房,直系亲属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全市实行统一的贷款政策;贷款年限最长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购房可以同时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举措灵活便捷等八条便民优惠政策。

  慧择提示:2016年枣庄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调整,贷款的条件进行了调整,而且贷款的额度也进行了提高,另外还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政策,职工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下降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