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河池公积金补缴业务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16-06-27 16:55
  【摘要】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按时缴纳公积金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河池公积金补缴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结时限。

  审批条件
  单位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1、单位缓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2、单位不及时为职工办理新增账户设立、转移的,要补缴欠缴部分的;3、职工从外地到我市工作,从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转账或汇至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缴存的;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之后,部分职工补缴上下限差额部分的;5、新开户单位要求补缴自成立以来或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的住房公积金的;6、其他应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申请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银行进账单或单位缴款(转账)单;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承诺办结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结。

  慧择提示:河池公积金补缴是可以的,需要提供银行进账单或单位缴款(转账)单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等资料,在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成功。需要提醒的一点是,个人不能补缴公积金,只能由单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