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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牡丹江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22:24
  【摘要】前段时间,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使用,已成了牡丹江市民重视的焦点。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牡丹江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被认定为“双困家庭”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0%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由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市房产管理局出具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5%,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可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现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20%下调至15%、现房(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期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产权转让住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参考值,最高贷款比例由60%上调至65%,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风险金和市区贷款购买产权转让房屋的评估费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0%收取;房展会期间,担保风险金和市区贷款购买产权转让房屋的评估费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并免收担保手续费。

  四、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及相关的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笔80元的抵押登记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在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后,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本人当年贷款还款的本息额。

  慧择提示:2016年牡丹江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原有的规定上面进行了调整和改善,使得公积金的使用率增加,对于人们的改善性住房有促进作用,使得缴纳公积金的市民享有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