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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岗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6-06-24 09:22
  【摘要】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我中心对贷款政策作出陶正,下面我们具体看看2016年鹤岗公积金贷款政策。

  1、借款人来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不需回单位签字盖章。

  2、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家庭总收入的60%,月家庭总收入为借款人与配偶的收入合计,配偶未缴纳公积金的需要开具收入证明。

  3、我中心对贷款所需要件做如下调整:由原来的只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调整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或结婚证。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鹤岗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介绍,公积金贷款简化了贷款流程,并且对贷款月还款额作出规定,不同方面的调整,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