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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公积金转移所需资料

更新时间:2016-06-23 18:28

【摘要】当景德镇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当将职工的公积金转移出去。需要注意的是,景德镇公积金转移有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情况,它们所需要资料不同,您应该具体分析。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

  慧择提示:景德镇公积金的转移主要有两种情况,即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其中内部转移需要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资料,外部转移需要提供职工身份证、职工个人帐号等一系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