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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玉林公积金缴纳基数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6 13:59
  【摘要】为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步建立,维护和平衡职工的权益,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经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设定玉林市2016年玉林公积金缴纳基数上限为10303元。

  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玉林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1211元,确定2015年度玉林市辖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303元(41211÷12×3≈10303),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236元(10303×12%≈1236),合计为2472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3〕12号),2013年玉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30元(2014年没有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设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42元(830×5%≈42),合计不低于84元。

  慧择提示:2016年玉林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多少?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10303元,下限为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个人和单位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236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