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2016年景德镇公积金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10:12

【摘要】在多项因素的影响下,最近几年景德镇不断调整公积金政策,以满足广大职工的购房需求。根据景德镇公积金政策可知,今后两年,凡是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大于12%的,一律予以调整,不得超过这一限度。

  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景德镇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政策指出,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放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提又贷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办理完贷款手续后,一年之内可以提取首付款以内的住房公积金。

  支持缴存职工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
  办理购房提取的职工,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关系,是指出生关系(直系长辈、直系晚辈)。以合同和发票的名字为准。

  慧择提示:通过景德镇公积金政策可以知道,政府降低了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而且政府还支持缴存职工通过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来购买住房。另外,政策还指出,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后,一年内仍可提取公积金,但必须在首付款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