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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23 17:34
  【摘要】衡阳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一般来说,公积金的提取办法有两种,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职工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需部分提取公积金;职工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等情况下,需全额提取公积金。

  部分提取
  1、职工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职工或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如超过当年应偿还额的,原则上,必须将所提款项冲减贷款本金。
  3、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4、职工或配偶租住廉租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5、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职工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工作调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职工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要求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衡阳公积金提取办法的介绍,主要包括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提取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全额提取的额度为账户的本息余额,部分提取的额度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