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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6-06-22 17:24
  【摘要】齐齐哈尔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齐齐哈尔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的介绍,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这样可以确保公积金的顺利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