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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7 15:15
  【摘要】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工作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使用计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与使用计划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最长贷款期限及具体管理措施,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所辖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株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转移、封存及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委托贷款,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开户登记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8个科室和荷塘、天元、石峰、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8个管理部。
  (一)办公室
  承担本单位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文书档案、行政后勤工作;承担本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客户服务和管理的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党务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计划;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预决算及财务报表汇总和编报的有关财务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承担逾期贷款的民事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工作。
  (五)归集提取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市归集计划;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额度,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与催缴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的审核、缴存单位的开户、销户、变更登记审核、单位年度缴存基数的核定工作;承担全市缴存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该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等8个科室,各科室间职责划分明确。多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该中心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