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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更新时间:2011-08-30 12:08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根据《意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这一标准与新农保相同。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意见》强调,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