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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阳江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0:06
  【摘要】2016年阳江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重新规范了贷款额度标准,将申请贷款条件由之前的按期足额缴存满一年调整为6个月,正式开展粤西五市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等。

  职工月缴存额高于378元,个贷最高可贷25万元
  新规将我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20万元,调整至2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调整至35万元。

  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我市此前执行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为:“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新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这一条件调整为:“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缴存时间不一致的,以缴存最多一方时间为标准审批贷款。

  今年正式开展粤西五市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按照新的规定,我市今年将开展粤西五市(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互贷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优惠政策与当地缴存职工一致。

  慧择提示:2016年阳江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首先提高了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然后将申请贷款条件由之前的按期足额缴存满一年调整为6个月,最后正式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