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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公积金补缴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06:45
  【摘要】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商洛公积金补缴的方法有哪些呢?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

  1、漏缴补缴
  填报《市住房公积金漏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2、少缴补缴
  填报《市住房公积金少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接下来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慧择提示:商洛公积金补缴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漏缴补缴,单位需要填写《市住房公积金漏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到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另一种是少缴补缴,单位需要填写《市住房公积金少缴补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