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安康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16 15:23
  【摘要】安康市职工如果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安康公积金提取方法主要有哪些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提取,一种是部分提取。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归还购房贷款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同时必须在合法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提取手续,超过期限的不予办理;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度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慧择提示:安康公积金提取方法有两种,职工偿还贷款本息的,以及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采取部分提取的方式,如果职工是退休、出境定居等情况,可以采用全额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