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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甘肃省将高危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7 05:20

   2011年1月22日,甘肃省发展劳务经济工作表彰会议在兰州召开。“十二五”期间,甘肃省须努力实现每年稳定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依照规划,甘肃省将抓好国家级、省级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建设,大力推进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模式。做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组织引导甘肃省农民工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此外,还将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研究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续接办法;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劳动者

 会议对在发展劳务经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劳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农民工明星和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给予了表彰奖励。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刘永富强调,甘肃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须从为“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作贡献的高度,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工业化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培训,努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有技能,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劳动者;抓好基地建设,拓展甘肃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渠道;切实抓好品牌推介,展示甘肃劳务叫得响、信得过的品牌形象,增强甘肃劳务竞争力和影响力;抓好服务,着力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努力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使农民工放心务工、安心创业;抓好就业创业扶持,进一步健全鼓励、引导、支持回乡创业的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

  全省劳务经济实现三年翻番

 甘肃省2010年底实现了全省劳务经济三年翻番的目标。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由2007年的391.4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516.9万人,年均增长9.7%,劳务收入由2007年的20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468.3亿元,年均增长32.7%以上。2008年以来累计境外输出3.9万人。

 依照甘肃省“十二五”期间劳务经济主要目标,甘肃省将努力实现每年稳定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末,输出技能型农民工达到200万人、占当年总输出人数的40%,其中持证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持证率占50%。人均年劳务收入达到1.3万元;每年境外务工人数平均达到2万人以上,5年累计超过10万人。全省重点扶持形成50个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品牌,回乡创业总人数增长一倍,达到50万人。

  90%以上“两后生”接受技能培训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将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建设兰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并继续推动县区农民工培训项目整合,建设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明显的示范性培训基地,推进村级和乡镇劳务基地建设。

 将以“两后生”为重点,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储备培训和创业培训,使90%以上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到比较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技能鉴定,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特别要加强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规定全部持证上岗。并实施农民工职称评定意见,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农民工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为农民工职业发展开辟广阔的通道。

 并加快建立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省市县乡四级劳动用工信息网络,完善就业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合理流动。彻底清理、取消限制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高危行业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此外,还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并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研究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续接办法。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以非公经济为重点,加大农民工失业保险扩面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